法律问答

单位给我买了五份保险,已经67年了,月中不知道单位是不付还是社保系统不付,导致我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我该怎么办?

2020-05-04 01:4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单位必须从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购买社保,假如不到一个月时间,建议可以提醒下单位。
  • 你好,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金,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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