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天在机器上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割伤了同事的手指,公司要求我付1万元,或者让我辞掉工作,工资什么的,我不认为这是工伤?

其它
2020-05-04 08:5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有选择离职的权利。两个月未发工资的,可以考虑离职。
    公司两个月没有发工资的,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如果你的脚伤是因为在工作滴地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伤害,则为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公司赔偿;如果不符合工伤的条件,那您可找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纳则获得悬赏分。回答字数在4000字以内。
  • 联系律师帮忙走工伤认定。维护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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