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养父年纪大了,又找了个伴,女性有孩子,如今我觉得回来建房子,恐怖之后也有产权之争,如今必须办哪些办理手续?以防万一呢?

2020-05-04 15:5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子申请宅基地盖房,先到村里申请一块宅基地,看一看村里当年有没有批地建房的指标,然后找到分管那一片的土管员,他会告诉你要办哪些手续。  第二,如果不是农村户口,或者不是该村的户口,那就有些麻烦了,可以先买旧房再自己拆建,或者直接买地盖房,不过这两种都没办法按正常手续申请批建,因为农村宅基地是不许买卖的,特别是卖给非本村户籍的居民,即使卖了,也不受法律保护。当然,现在很多地方是睁只眼闭只眼,你自己盖上去也就算了,不过没有办法办理任何合法手续。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自建房贷款如何办理  农村建房贷款是用于县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于建造房屋而发放的贷款。  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及条件:  年处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二)、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三)、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民户籍证明及借款人的结(离)婚证明。  
    (二)建房贷款的用途证明材料。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等。  
    (四)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  农村自建房贷款额度:  农村建房贷款的额度应根据自有经营情况、收入水平、信用程度等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建房资金总额的50%。  农村自建房贷款期限:  农村建房贷款的期限应当根据借款人的自身经营情况、收入来源等合理确定,原则上控制在五年以内。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指导利率,信用社有权根据借款人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上浮或下调。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
    0.9倍,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
    2.3倍。
  •  对于婚后一方出资盖的房屋,房产证是一方名下,但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当事人可能 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另一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 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
    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
    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不论是双方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或者是双方偿还贷款的份额,均不影响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性质。
    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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