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4月27日早晨,我父亲沿国道开电动汽车,到了工作地点,转动转向灯,突然被摩托车撞了! 我父亲只受了轻伤,摩托车主人住院了! 警察两次让我出钱协商双方。 我父亲想出钱,答应了6oo元。 我没带钱,第二天就来交了。 对方又没答应。 叫我出医疗费,告诉我该怎么办。

2020-05-05 02:40:56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职工下班途中撞伤他人,应由个人赔偿。
      职工在下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撞伤他人的,这是由于职工的个人违章行为引起的,应该由职工个人自行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并按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职工所在单位在此期间没有过错,在法律中也没有规定单位要对职工下班后撞伤人的事故的要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是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且该职工不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则属于工伤,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责任。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目前机动车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强制购买交强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当然是没有确保安全行驶,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只要机动车有责任,哪怕是次要责任,也就需要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优先承担全部的赔偿。  现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规定未成年人不得驾驶非机动车,没有规定超过退休年龄的老年人不得驾驶非机动车,所以,发生事故可以追究相应的责任,但是,没有限制上路行驶。  
    1、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与治疗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
    对于因交通事故创伤而引起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损伤与其疾病的因果关系,治疗单位的诊断或法医鉴定意见予以适当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被汽车撞了,首先要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双方分担以下方面的损失赔偿。
      
    1、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导致财物的直接修理、重置费用。
      
    2、造成人员受伤的,伤害赔偿包括: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原则确定。
      
    3、构成伤残的,伤残赔偿包括: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4、造成人员死亡的,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是因伤抢救后死亡,那么还要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等相关费用。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目前机动车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强制购买交强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当然是没有确保安全行驶,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只要机动车有责任,哪怕是次要责任,也就需要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优先承担全部的赔偿。  现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规定未成年人不得驾驶非机动车,没有规定超过退休年龄的老年人不得驾驶非机动车,所以,发生事故可以追究相应的责任,但是,没有限制上路行驶。  
    1、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
    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