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双方结婚21年,女性离家出走18年,离婚财产分割,包括这18年的财产分割吗? 财产分割后,妇女需要出示共同财产证明书吗?

离婚
2020-05-05 09:5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与对方认真沟通一次,作为专业庄律师掌握的赔偿标准、程序规则、诉讼核心权力支撑点可以作为你的最后维权手段。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可以办理,通则规定与省高院的会议纪要已经对于该类问题作为更进一步的明确,在结合案件材料及相应法律规定,能够给予专业的庄律师意见及法律风险,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你可委托律师对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作相应调查
  • 只分割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