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在城区买一套58万的二手房,但因为父亲60岁了不可以借款,必须要我借款,借款办理手续要我和丈夫互相配合,那样房产证上应写我和丈夫的姓名,首付款三十万就是我爸出的,之后的借款也由我爸爸还,怎样想办法确保法律法规上这套住宅就是我爸的呢?谢谢你们,给我想一想方法。

2020-05-05 15:1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揭房贷款手续有哪些?  
    1、两方签定房屋(或预售房)买卖合同,当然,这只是意向性合同,也不要交首期,订金这就看你和前手的谈的条件了。  
    2、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有些银行强制你要把首期款放在他那,这点怎么处理就见人见智了;期间银行接纳你的申请后,如资料不齐全或不充足会要求你追加提供,一般审批时间会在2周左右;有些银行会在你申请贷款时会要求你办信用卡、理财、投资之类的,尽可能的能推就推,那些可能是吸钱的陷井。  
    3、当银行审批通过后(是同意你的贷款申请,不是同意给你放款),这时你就要注意了,你要问清银行经办人员,你的贷款如抵押办妥后,能安排什么时间给你放款,至少大概给个时间,确定后,你就可以去办理过户,首期款给付。这里又要注意了,一般银行是要求首期款在办理行给付的,你在别的行给付办理行是不承认的。  
    4、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缴交各种费用,办理抵押、保险。签定贷款合同时,你要看清楚里面的条款,因为银行经办人员大部分都是批量做这些贷款合同的,错漏是难免的。  
    5、办理抵押手续、保险手续。  
    6、放款,有些银行需要客户再去一次银行做放款的申请的。放款后,记得向银行索要一份属于你的贷款合同、借据,二手房就还有保险单、评估书、发票等。  办理按揭房贷款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应对家庭现有经济实力做综合评估,以此确定购房首期付款金额和比例。其次,对家庭未来收入及支出做合理的预期。第三,学会计算自己的还款能力。第四,学会计算自己的可贷额度,借款人的月还款能力÷相应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的与月还款额×10000元。第五,组合贷款的最优原则。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尽可能少。最后,首付款宽松原则,首期付款不能把手头现金用完。
  • 办理二手房贷款时,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卖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购房意向书原件;
    3、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资信证明原件(使用银行提供的标准格式)。由于借款人收入情况复杂,工作人员可要求提供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借款人为个体经营户,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三月的纳税凭证,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如借款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则提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和纳税凭证等;如借款申请人注明有除工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来源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利息收入,应提供存单、国库券等凭证;房屋租赁收入,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投资收入,应提供投资证明、被投资方的分红决议及支付凭证等。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二手房贷款的流程二手房贷款流程一: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如果您已婚,请夫妻双方一起前来),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批通过后,出具《贷款承诺书》,作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二手房贷款流程二:凭身份证原件领借款合同的贷款支付凭证回单,所需经过的流程为:受理柜(受理贷款申请)——保险柜(办理保险)——签约柜(签订借款合同)——公证柜(办理合同公证)——签约柜(领取贷款合同)。二手房贷款流程三:在取得《贷款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即可持上述资料及《贷款承诺书》、拟用于还款的建行储蓄存折和储蓄卡或建行信用卡、保险单、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买房者已婚,需夫妻双方一起前来)。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前来签订合同,需授权委托另一方或第三方代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 二手房买卖首付应该什么时候付,  
    一、二手房买卖首付应该什么时候付  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可以在了解房屋情况后。双方签订合同时付首付。  二手房的首付最低是百分之三十但是不是实际交易额的百分之三十而是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三十假设一套房子实际成交价是12万评估价是10万那么银行放款只能放10万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7万你的首付就是5万。  
    二、二手房交付时间是多久  二手房交房时间都是双方约定,一般在主款付完后就可以交接了。如果卖主过了约定期限还不交房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他支付租金、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现在大部分都是开发商委托物业进行交付,开发商主要负责对业主进行身份验证,收取一些遗留费用,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带领业主验房,最后发放钥匙,就算完成了交房的基本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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