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在2009年被拆除了,但还没有搬家。 房屋拆迁协议是公公的名子,根据房屋根基。 我结婚已经17年了。 保险里有离婚的部分。 可以分家吗?

离婚
2020-05-05 18:58: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中的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在离婚时,当事人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各占一半所有权。
  • 对家庭共有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若协商不成,产生纠纷的话,可到人民法院诉讼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