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外籍,在太原20多年前买了自营住宅,现在必须撤销,没有办理任何自营住宅手续。 能给我赔偿吗?能给我什么补偿,详情,谢谢。

2020-05-06 01:4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 要分情况处理,如果在房产证到期前你没有向相关部门申请延期,那你就有很大的风险,如果到期前你申请了但由于房管部门的原因,那视为同意你继续拥有,可以获得赔偿。具体详情你可以联系我
  • 可以得到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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