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现在的丈夫结婚已经十几年了。 没有结婚证书。 我们已婚的家庭也没有共同的孩子。 只是,我带着女儿在这个家,他家也是男女,一起生活了十几年。 现在丈夫的孩子把我赶出去,我要他们赔偿,我前夫那儿有个儿子。 但是,我再婚后,他没有交往。 请问我今后的养老由谁来管理。

2020-05-06 07:5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时,由于双方是同居关系,那么就不存在离婚,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另外,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向法院起诉离婚,因男方有婚外恋,离婚时可以得到赔偿。
  • 诉讼离婚,找不到对方可公告送达,对方有过错,你可以得到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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