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一家还没有开张的酒店餐厅工作中,我做了16天。应是家中不同意在酒店餐厅工作中,务必离职回来。可是酒店餐厅只批离职,可是不给薪水。那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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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只需要通知,无需经得用人单位同意。
第二,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发齐相应工资。
第三,如果用人单位故意刁难,在法定离职时间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或押扣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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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可协议解除,也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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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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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