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您好,自己买来一套拆迁安置房,是6楼加隔楼,当时买的情况下是7O平方米如今房产证总面积是11O平方米,如今房关键我补足中间4O平方米的价差,要不然但是户帮我,我现想不补款还要6楼7O平方米可不可以

刑事辩护
2020-05-06 15:2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房屋拆迁的情况包括多种,例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安置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等一般有规定五年内不准交易。.风险如下:
    1、到时房价上升,卖家又不愿交易了。因为你们签订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法律大于一切,法律不允许卖的东西,你签再好的合同也可以作废。(但中介一般会推荐你作公正)
    2、产权没有完成过户之前,万一国家又出什么不利于买方的新政策,那就亏大了。
    3、买这样的房子肯定是不能办理按揭的,所以必须全款,所以有风险。
    4、拆迁安置房易出现产权纠纷,如老人留下的遗产,其中一个子女在拆迁安置时,把这个房子的产权登记到自己名下,等其他子女知晓这个事情时,都想要这个房子,就容易出现产权纠纷。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 拆迁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并且,如果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主一般也不会出售房屋,所以你提这问题一般都是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遇到拆迁。
    主流的观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系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属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的情况,也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
    一方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