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法人和公司会计合作设立XX商贸公司,各自的股东都不知道,现在法人利用公司的平台和公司的人脉销售葡萄酒是合理的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5-06 17:2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企业法》第92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我国的合伙企业已经被赋予了破产资格,可以在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债务之时,由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而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程序的规定。
    合伙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只能由其债权人提起,合伙人或者合伙企业自身无权提出。
  • 公司股东具有竞业禁止的义务,即股东不得侵害公司利益,否则应对公司或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 一般来说只要不造成安全事故是不承担什么责任的。另外就是转移资产类等淘空公司财产的行为,关于这类行为只有你签字或参与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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