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在学校里同学给她添了麻烦,不小心伤害了人,对方家长要求赔偿,我的同学是抑郁症患者,该怎么办?

2020-05-06 20:5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第
    一、二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同学之间打伤,身为家长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伤者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标准细则建议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实施暴力方单方赔偿医疗费等损失费用。第四十六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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