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不想离婚吗? 即使起诉也不去

离婚
2020-05-07 06:5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婚姻法》规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并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起诉步骤大致如下: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提交证据材料;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 离婚涉及到的问题包括,夫妻财产、债务、子女等等,起诉离婚,建议当面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