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部门门主任要休产假,所以我招聘了她的职位,但是我的合同只签了一个普通员工,直到两个多月后,主任回来工作,说我没有管理好的员工,不能胜任这个职位,我不同意,然后一些争论让我明天不去工作。

妇幼权益
2020-05-07 07:1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动合同中写有公司有权调整岗位薪资的规定,但也只是泛泛而谈,对调薪调岗的条件、具体如何操作都没有明确,因此,公司依照这条约定进行合同变更的同时,就应当承担起调薪调岗合理性的举证责任,只有在合理范围内的调薪调岗,才能视为合法的变更。双方签订了该劳动合同,表明对合同内所有条款都认可,就应当遵守履行。
    但是,劳动合同双方其实是不平等主体,而劳动合同文本多为用人单位的格式文本,劳动者很难对此进行修改。为了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既保护用人单位自主权的使用,另一方面也防止滥用,2006年12月《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了:“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薪调岗的有关条件,当事人可按约定履行。
    如果劳动合同中虽有约定,但调整的条件和指向不明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调整的合理性,若不能证明合理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撤销用人单位的调整决定”。
  •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合法的,应当服从;违法的,可以拒绝,也可以解除合同。

    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而言,调整岗位应当协商一致并变更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二)项和各地司法实践,属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属于用工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二、调整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调整后劳动条件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和其它违法情形的。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强行调整岗位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一)项规定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立马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2012年6月21日
    22.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 公司应在你入职起一个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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