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原公司购买了超过10年的保险,然后离开了其他公司的工作已经购买了超过1年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2020-05-07 08:39: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2、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3。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4、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二:
    1、由单位代交。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
    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当地各有规定),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我国的社会保险目前尚处于地区统筹阶段,地区不同,基数和比例都有差别,如果你能说明你关心的地区,回答就可以更准确一些了。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
  • 失业保险什么时候交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及《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确立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原则主要有:  第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前,实行的是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制度,所以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无法确定。
    因此,《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龄的计算方法,失业者的工龄就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失业者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第二,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后参加工作,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但是随后又失业的,根据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第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就不能与前次交费时问累计计算,而是要重新计算。
  •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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