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多月前一晚上,在小区门口骑电动车带孩子被后面一辆轿车追尾摔伤,右手第五掌骨基底骨折,肇事方报警后警方出警,测量后要扣车,肇事方不让扣车,本人要求肇事方口头承认全责并录音后,在警察的要求下写了一张字条同意不扣车辆,警察走后,肇事方带本人去医院看病,开始还算配合,后以多种理由拒绝陪同去医院,拒不垫付医药费,现本人右手骨折基本恢复,但右手四五指因当时倒地时折损伤到筋,不能完全屈伸,保险公司人员告知只会赔付医药费和极少量的电动车车损,现本人想主张要求对方支付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费等,但现在交警因出警时本人选择私了为由拒不出具认定书,所以,想问一下,我这种状况可以通过直接起诉解决并胜诉吗?

2018-09-24 15:5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这些都是指的是合理费用 其次,商业第三者险,要看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有这样的条款,如果有是否做到了提示作用 再次,对于合理的费用,可以给付,对于不合理的费用可以不给,协商不成就诉讼程序来解决 具体还需要根据案情详细分析
  • 交警和保险公司出现场,交警划分责任,保险公司评估定损,然后交警让你们签订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双方协商的协议,然后你自己掏钱修车,拿到发票联系对方到交警队处理,对方把钱给你,你们在交警队的处理结果上签字!你最好是让对方保险公司走快速理赔,车子开到他们定点维修的地方,修复车辆损失,你等着修好了取车就是了。
    不用你自己垫付!
  •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追尾,无论前车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追尾就是后车全责。后车只能报保险,然后由保险公司给前车拍照并定损,然后按照定损价格付给前车修车费用,然后一般来说,后车也要给前车一定的补偿金。
    这个补偿金保险公司是不给报销的。 然后,后车也要去修车,保险公司再给后车定损,然后给后车报销修车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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