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想要离婚。是否应该请律师。离婚之后是不是没有分配财产的权利。孩子怎么办?

离婚
2018-09-24 16:1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还有模糊的,则根据实践情况而定。

  • 1、如果你没有工作,孩子判给对方的可能性较大;
    2、房子要看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如果是婚前买的,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3、银行的存款,不管是谁名字,只要是婚后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4、如果对方有股份,该股份是在婚后取得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应进行分割。
    本律师特别提醒,任何法律问题都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况且有些事实真相在以非专业的目光审视后所作的描述,不一定符合其原始法律状态。因此,在看不到原始材料,听不到您对你咨询的事件的详细叙述的情况下,本律师仅仅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咨询意见,该意见仅仅作为您分析的参考,而不能、也不应当直接作为您处理法律事务指导法律诉讼的准则。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均有权利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对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则应当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没有分割的权利,具体情况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