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年半 一起生活了一年半 没有结婚证证 七八个月前离开家 现在男方要求退还结婚的8.8万 彩礼 可是8.8万 六千元退回男方男方自愿给我了 三万元的首饰 其中包括男方6000元的戒指 三万元的家电都在男方家 结婚婚纱照6000 结婚婚纱礼服盘头发1000 男方西装2000 男方爸爸西装1000 男方亲妈后妈 爷爷奶奶加起来约1000的衣服 从订婚到结婚中间五个月 男方要求不让我工作生活就用彩礼 如此算下来 花在男方家里和结婚所花的钱就有 41000元 结婚前出门买东西都有女方掏钱 现在 男方要求退彩礼 该不该退

2018-09-24 20: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没有结婚的话,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订婚不等于结婚,结婚是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发放结婚证为准。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
    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后购置的手饰应该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是个人专用的、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