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建筑工程公司的经理,今天下午我的一名工人从五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掉下来受伤。经工人证实及我和发包方等有关领导到现场查看,确认:是我公司租赁的脚手架上的卡口(卡口上有旧的裂痕和新的断痕)断裂造成站在脚手架木板上的工人掉下受伤。脚手架上的各种钢管、卡口和木板都是我公司从脚手架租赁公司租赁的,虽然我们之间没有租赁合同,但相关的租赁票据都有。我想请问各位律师:1、我的工人受伤,脚手架租赁公司应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如果租赁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比例是多少?3、事故发生后我多次打电话给租赁公司,让他们到场处理,均遭拒绝?我现在应当怎么办?4、我对租赁公司采取什么办法才可以既不违法,又能使租赁公司将来能够赔偿我公司的损失呢?急盼各位律师出主意!!!谢谢!!! 我是一个建筑工程公司的经理,今天下午我的一名工人从五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掉下来受伤。经工人证实及我和发包方等有关领导到现场查看,确认:是我公司租赁的脚手架上的卡口(卡口上有旧的裂痕和新的断痕)断裂造成站在脚手架木板上的工人掉下受伤。脚手架上的各种钢管、卡口和木板都是我公司从脚手架租赁公司租赁的,虽然我们之间没有租赁合同,但相关的租赁票据都有。<p>我想请问各位律师:<p>1、我的工人受伤,脚手架租赁公司应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p>2、如果租赁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比例是多少?<p>3、事故发生后我多次打电话给租赁公司,让他们到场处理,均遭拒绝?我现在应当怎么办?<p>4、我对租赁公司采取什么办法才可以既不违法,又能使租赁公司将来能够赔偿我公司的损失呢?<p>急盼各位律师出主意!!!谢谢!!!

2018-07-04 14:3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要求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注意时间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如果单位超过时限,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其1年内申请。
  • 工伤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购买。劳动者的工伤应当由施工单位也就是公司承担,如果公司与下级分包老板间有协议的话,公司可以赔偿后向老板追偿,因为你是更下一级的分包人,且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话,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申报工伤事故,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

  • 1、员工因为工伤的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为工伤,并且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