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4年9月6日结婚,现在有一个10个月大的小孩,2016年春节期间由于矛盾激化(丈人,小舅子,女方联合起来打我)并且不让我见小孩和碰小孩,女方提出离婚,我同意,(而后一两天女方未通知我家的情况下从老房子拿走她和孩子的所有衣服和结婚时买的1万元的首饰,就连几十张1元纸币也拿走,我家毫不知情,)但是现在女方家里把我家里所有人电话全部设置黑名单,打不进去或者是不接,我又不敢去她家,怕再被打,我觉得现在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了,说说我自身情况,结婚后住父母的老房子(九几年的房子,户名是爸爸的)结婚时贷款15万,一直是我在还,女方在结婚后一直没有工作,没有车!我现在就是想问问如果诉讼离婚的话我需要承担什么(经济和物质),女方该承担什么,孩子怎么判决!!麻烦律师给解答,谢谢!!!!!!

离婚
2018-09-25 09:4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依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只能够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超出共同财产范围外的个人财产,属于单方个人所有,不能由双方评分。所以如果对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界定不清,可以申请法院依照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尽心判断。

  •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重婚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