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月份买的二手车,卖主应所有的手续帮我办好,包括保险,我交了4600元给他买全保,九月我的车出事,交警判断了我不是主导责任,但对方的医药费一万以内我出,用了6ooo多,我找保险公司,他们查了一下说我没买交强险,医药费叫我出,我去找卖车的也不认,请问卖车方有那些责任,

2018-09-25 11:1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 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财产损失赔偿规定是这样的:a)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b)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只投保交强险没有投保商业险中的车损险,如果自己的车被别人撞了的话,对方投保的交强险需承担被撞那一方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车的损毁,赔偿限额如上述。当然如果对方还有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话,这个保险也是有承担碰撞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 通常,发生交通事故后,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事故当事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包括超出赔偿总额和分项赔偿限额两项内容。交强险赔偿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药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三个分项赔偿项目。
    如果受害人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分项赔偿限额,那么保险公司就不再需要承担该分项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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