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她结婚4年,孩子3岁了快,当初怀孕的时候,我犯过错,后来我制止了,孩子出生她在家里看孩子一年,后来自己出去上班背着我跟别的人好上了不低一年的时间,去年发现的时候快年底了,今年说什么不跟我一块,自己又出去了。出去之前还跟他联系,现在不管我说什么事情,她都不听我的了,我打算离婚。向她提出离婚,孩子她答应不要,但是我要让她一个月拿1千的孩子赡养费,她不给,怎么办

离婚
2018-09-25 13:2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可以要求夫妻扶养费,而不是赡养费。《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按你以上所述情况来看,现在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不会受理。
  • 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在孩子不具备独自生活能力前,父母都需要给予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以及其他生活必要费用。当有孩子的夫妻准备离婚时,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给付就成为双方必须达成的条款。
  •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