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感觉和老公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但孩子不想给他,有什么办法没有,或者拿不到孩子,他该给我什么补偿

离婚
2018-09-25 14: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对于离婚赔偿的问题,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因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你不能起诉他婚外恋,只能想办法去到他婚外恋的证据,起诉离婚,然后申请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孩子抚养以对孩子成长有利为原则。
    孩子跟随女方父母生活时间较长,在双方抚养条件相当的前提下,由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些。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解决,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