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结婚两个月,婚后发现男方婚前隐瞒有强直性脊椎炎,想要离婚,没有证据证明是男方隐瞒病情,已经向法院递起诉了,3月16号起诉的,法院会判吗,彩礼要退吗

2018-09-25 14:3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 按照法律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是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如果已经结婚了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具体哪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请咨询律师。
    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或者不能生育的,起诉很有可能会判离婚。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都未将一方或双方患有不育症、无法发生性行为作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是根据以上法律及司法解释,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不育症、无法发生性行为等原因导致发生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时,法院据此可以判决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
    具体需要的材料根据个案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

  •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3、婚后共同财产有权分割。根据婚姻法等相关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4、男方不赔偿女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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