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不到两年,有一个16个月的男宝,房子是婚前两家出钱买的但是今年已经卖了过户给别人了,也就是说结婚后一直没有房子,车也是婚前我带进婆家的我的名字,基本没有公共财产,现在关系已经破裂要离婚,男方应该赔偿我哪些损失和财产?宝宝归妈妈吧?

离婚
2018-09-25 16:1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
    (二)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
    (三)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
    (四)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 因此如果男方在离婚时存在过错,而女方不存在过错,双方满足上述条件是,可以依法在分割离婚财产时请求过错的男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 你好,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有效,一般离婚按协议来处理财产问题。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征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