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没买保险,但签定了合同,得了重病没有钱治怎么办?

2018-09-25 16:2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可以要求赔偿,协商解决,若不给予赔偿,则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个人的权益。
    1.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用工的,也构成劳动关系。
    老板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工作的时间长短承担不同法律后果,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二倍的工资。
    如果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老板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老板按规定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是有法律风险的,根据不同情况,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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