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为女方父母支付买保险、帮忙出资买房看病资助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候要求全部归还是否合理?
房子是女方父母的拆迁房,无房产证,买房后父母还给男方10万,此处房子没有再欠钱男方。此前还有部分以前买别的房子的欠债没有还清男方。父母同意两人在此房居住,没有签署过户协议,居住期间对此房进行过装修。现在面临离婚,男方以出资房产、装修为由,认为房子属于自己的。除了要求偿还欠款外,并且认定离婚后给是他的房产,给女方就算是对女方的补偿,这要求合理吗?
另外男方以女方没有工作,为家庭尽义务少为由,认为所有的财产都是他个人的,而且绝大多数都转移了,不给女方。想咨询下这种情况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怎样判定财产分割?

2018-09-25 20:5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夫妻一方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在离婚时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自发现之次日起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 1、只要是婚内取得的财产,没有另行约定的,会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可主张平均分割;
    2、若能证明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其会少分甚至不分;
    3、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比如外遇、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5、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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