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和我男朋友没有结婚登记然后我又怀孕了,他在外面欠的钱,跟我有关系吗?现在追债总上我家骚扰,该怎么办

2018-09-26 08:1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结婚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二、当事人提交的登记材料:
    1、户口簿;(集体户口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三、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费用每对人民币9元。
    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没有结婚即使怀孕也不属于夫妻关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

    1、对于财产分割问题:
    我国新《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因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如不能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2、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确定:对于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果父方条件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抚养。当子女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哪一方抚养,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 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必须具备5个条件:与婚外异性(同性不算),不以夫妻名义,时间上持续,状态上稳定,共同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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