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没有结婚同居生子 妻子走了两年多了现在又回来打扰我家 家庭请问各位律师我应该怎样处理

2018-09-26 08:4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领结婚证结婚的,属于违法同居,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未婚生子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应当依法缴交社会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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