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姓苗,女性,现年34岁农村户口,在2007年未婚生育有一子,到今已9周岁多,孩子的户口也随我落入了我父母那里。如今农村土地征收,上面有给村里的老人和孩子的生活补助。我儿子前两年有,今年村里不给了,说孩子不是村里的苗姓,就不给了!请问律师,我能为我儿子争取待遇吗?

2018-09-26 17:0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随谁姓与财产分割没有必然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 法民字第 11 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离婚后,可申请办理子女投靠母亲迁移户口,变更子女姓名需要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才能变更。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安丘市为例,结婚后。办理户口迁移(跨市、县迁移)
    (十)“三投靠”人员落户
    1、居民户口簿
    2、夫妻投靠出具结婚证
    3、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离退休干部安置除外)出具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
    4、被投靠方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以上材料齐全后,到公安局户籍大厅办理。居民更改姓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单位或村委、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的,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4、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5、因涉外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或恢复原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6、因父母离异,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材料齐齐全后,到公安局户籍大厅办理即可。
  • 按照我国法律,只要我国公民的孩子一出生,孩子就应该有自己的合法户口,无论孩子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但是对于未婚生育孩子的上户口手续,目前,具体解决的方法各地方不同。
    相关内容   未婚生育的孩子户口怎么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按照我国法律,只要我国公民的孩子一出生,孩子就应该有自己的合法户口,无论孩子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
      我国《婚姻法》在第二十五条即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樊慧荣律师补充道,但是,在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的问题上,确实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
      目前,具体解决的方法各地方不同。实践中,非婚生子上户口时,大部分地区的公安派出所主要是凭婴儿的出生证,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亲子鉴定或进行身份公证。   例如山东对未婚生育孩子户口的规定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若干意见(试行)》里要求:无论是婚生婴儿还是非婚生婴儿,公安派出所可凭婴儿父母申请、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婴儿出生情况证明以及其他规定材料,报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落户。
    未婚生育可以有产假吗? 没结婚登记,出生后孩子怎么上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