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现在想离婚,想带孩子家里的房子是婚后买的,婚前结婚房子卖了17万,家里存款有11万,我老公以前出过轨我有他写的保证书我原谅了他现在离婚带孩子可以拿到房子吗

离婚
2018-09-27 02:2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上述案件的关键也正在于,保证书是否属于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  首先,他们符合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属的实质要件。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实质要件包括:  
    (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缔约双方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约定必须双方自愿;  
    (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很明显,他们系夫妻,彼此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初双方均无异议,也不违法,即完全与之吻合。  其次,保证书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约定的书面形式。鉴于针对书面形式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或强调怎样的格式、方式,也就表明书面的形式可以不拘一格。既可以是双方的共同签约行为,也可以是单方作出意思表示,为对方所接受。  保证书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婚姻关系不是《合同法》讲的合同关系,因此还是要在《婚姻法》的框架下来看待。虽然,这种约定或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因为《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就像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样。但是,该保证书关于过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 1、如果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属于夫妻一方单位自有自管房,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房屋产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
    2、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取得,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3、在我国房屋改革中,还有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但无论形式如何,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4、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虽未取得产权证,但一方在婚前已经完成了主要的或者全部购房行为(已经足额或者大部支付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即使产权证的取得是在婚后,这种情况一般也认定为个人财产。

  • 1.不离婚并不导致银行存款的冻结。
    2.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的,一般夫妻财产是平均分割,各自一半,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3.如果孩子10岁以上,孩子抚养问题将征求孩子的意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4.如何取证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证明男方存在过错,都将直接影响到你们夫妻财产的分割,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5.建议你携带书面材料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帮助你维权。 若仍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 如果我的回复对你帮助,请评价为最佳答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