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女儿抚养权归我,我想给她改个名字,派出所要双方父母在场,我该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18-09-27 10:2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抚养权这个问题,小孩由归谁抚养,主要看一方是否对其成长有利的角度出发。具体包括经济能力、家庭责任及不适合抚养小孩的各种因素来综合决定的。目前就你而言,现在的司法实践,若有两个小孩,一般是各判一个。
    当然,具体情具体分析,也有些个案是同时判决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均由一方抚养,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