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离婚前借了几万用于归还另一方的网贷信用卡欠款夫妻双方都有签字,按手印,现在夫妻离婚了,假如一方不在了,借款方可以找另一方追还欠款吗?

离婚
2018-09-27 11:4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追讨借款,具体办法有两个:
    1、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索借款。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满后,债务人仍不应诉时,法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后,法院可以通过拍卖债务人房屋、财产,来清偿其债务。
    2、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已满两年,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后,如果债务人重新出现,你就可以要求他还款。如果债务人未出现,失踪的事实得到确认,法院就会据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并同时确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此后你就可以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要求还款,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你可以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代管人支付。

  • 1、透支信用卡除要支付利息外,如果不能及时还款还要支付高额滞纳金及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恶意透支还会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可以认为是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3、逾期金额在1万-10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10万-100万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100万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