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在家看电视,一男子拿凶器进来二话不说将其殴打,并且造成我朋友右手小指和无名指之间伤口深度达1公分,并且该男子扬言,我打了就打了,我给你钱!!(俩人认识) 这样是否构成故意伤害最,是否可以刑事拘留,构成判刑吗? 真的只要给钱了事就可以了吗?希望懂法律的给个建议~~

暴力伤害
2018-09-27 19:0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受害者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受害者的伤情构成重伤,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涉嫌的是聚众斗殴罪,此罪一般只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从逮捕到法院开庭审理,正常情况下需两到三个月时间,涉嫌故意伤害罪会被拘留最长是37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致人轻伤就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伤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不是拘留这样简单的事。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刑拘后并不一定会判刑,需要根据不同的犯罪性质来决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具体案件情况包括以下三点:
    1、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
    3、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
    4、具有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