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二哥在街上摆摊修鞋,因与一女子发生口角,当时没有动手。之后该女子打电话叫来其父母,她们三人与我哥发生肢体冲突。混乱中女子之父倒地,后送医院治疗无效死亡。然后我哥遭刑拘后被批捕,至今四个月有余。现已经法院开庭,死者方虽有证人证言却前后矛盾,且我哥一直没承认打人,请问这算过失伤人致死罪吗?

其它
2018-09-28 13: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动手打人,若受害人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若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9条,对以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节处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一定期限后,即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但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采用刑事拘留的有权决定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所以,从你的叙述中可以确定,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批准逮捕,而不再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在前,批准逮捕在后。
  • 打人,1,首先可以投诉,。
    2,是否受伤,伤害程度是否构成了轻伤以上,轻伤以上就是刑事案件,就可以报警,若公安立案,检察院会向法院起诉那就方便多了,法院审判确定罪行,会受到相应的刑罚。
    同时可以附加民事诉讼,要求身体损害赔偿和精神赔偿。
    3,轻微伤以下,公安不会立案,那就只有投诉了,如果当地交警部门不管,可以向检察院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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