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跟我妈结婚22年了。家里有一个小店面,一套房,一辆车,存款没有,。我妈聊微信,被我爸看见过暧昧的话,吵架了,把微信卸载了,以为没事了。结果我妈其实都偷偷把那几个男的微信号背过了,我爸看店的时候,我妈就偷偷下载微信聊,或者我爸进货去,我妈偷偷聊,这一年多了。吵过十多次。每次都是我妈偷偷下载聊,被我爸发现,而且我妈就每次都无所谓,说她骂她,就是不说话。真的很刺激我爸,真的整整一年了,我爸心脏也不好。我妈就说,车跟店面算一份财产,房算一份财产。两个人抓阄,谁抓到算谁的。其实真的是白手起家,买房的时候,我妈大概出了六七万,我爸出了六七万。剩下借了5万多,后来一起还的,弄店面,5万。全是我爸借来的钱。我妈一分都没有,店里的事我妈就像一个服务员,不上心。前两次我妈写了保证书。再上网净身出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真的离婚,财产该怎么分?没有直接证据,聊天记录都被删了,就只有她给男的发红包5.21 13.14。没别的证据了。怎么办啊

2018-09-28 17:2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净身出户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对方自愿履行净身出户的协议,那么对于双方来说肯定是可以的,只要依照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净身出户中关于财产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关于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方面的协议是无效的。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还有模糊的,则根据实践情况而定。
  •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以上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规定:在双方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男方有财产,离婚时,女方不应当净身出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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