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对拖欠各项加班费计算的工资底发生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下怎么办?到底以多少工资为标准?2:对方提供的证据资料有猜疑怎么办?但劳动监察大队有意偏帮厂方。 1:对拖欠各项加班费计算的工资底发生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下怎么办?到底以多少工资<p>为标准?2:对方提供的证据资料有猜疑怎么办?但劳动监察大队有意偏帮厂方。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04 20:1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休息日的加班费是正常工作日工资的2倍,法定假期的加班费是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
  • 加班费一般按下列标准计算:
    1、平时的工作日加班,公司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作作为报酬;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单公司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作为报酬;
    3、节假日加,须经过员工本人同意,如加班应该按照员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而言,计算加班费时将按照以下的公式:
    1、平日延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
    21.75÷8x小时数x150%
    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
    21.75x天数x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
    21.75x天数x300%
  • 对于加班费的标准计算,可以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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