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女,36岁,与老公有一个8岁儿子,我以前边开公司,边带小孩,第一套房产是婚前财产,公证过各半,以前老公心疼家,每月收入交给我管理,后来买了一套50万的小店面,再后来,他就不给家拿一分钱,我就开始做生意,可3年后,我拿了45万,他拿15万共60万做首付,贷款60万,我把45万拿出当月,他对我行驶家暴,还打我父亲,后来我把公司关了,经人劝说没离婚,关闭公司的这一年,从来给过我生活费,小孩上学费用及一家人生活开支所有都是我付,我买房过后没生活钱,全部靠3000元每月的房租来支付,我又想开公司了,请教,我有什么方式来说明公司是我个人开的,我想跟他分开关系,当时买房就天天跟我吵,说我开公司挣钱就有他一半,所以要求我拿出全部钱,天天查我银行卡,不给就打我,这次开公司就想跟他分清关系,我有什么方法可跟他分清呢?谢谢,

2018-09-28 20:4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1、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2、不能协议的,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3、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房屋有双方名字,为夫妻共有,离婚时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
  •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
    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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