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职的公司周日周六都上班,每月休一天。周六公司规定属正常上班,周日上班则给1.2元*8小时=9.6元,如请假一天(包阔周日)扣工资20元,并扣全勤35元,且每天大都加班超时。我们签的合同只注明试用期620元,我在这干了10多年了,不存在试用期工资,实际拿到的要比这多。在这里,希望能有专业的人士帮我指点。我能否拿到应该属于自己应得的那份加班费和未鉴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违约金? 我在职的公司周日周六都上班,每月休一天。周六公司规定属正常上班,周日上班则给1.2元*8小时=9.6元,如请假一天(包阔周日)扣工资20元,并扣全勤35元,且每天大都加班超时。我们签的合同只注明试用期620元,我在这干了10多年了,不存在试用期工资,实际拿到的要比这多。<p>在这里,希望能有专业的人士帮我指点。我能否拿到应该属于自己应得的那份加班费和未鉴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违约金?

2018-07-04 20:5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以选择是否与公司继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您不提出的话,单位应该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试用期加班的,享有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无论是正式期还是试用期,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
    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日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
    21.75×200%;
    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
    21.75×300%.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 单位延期发放工资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若单位按月对你进行了技术培训,你需要服务至约定的期限,若没有符合法定的离职条件,则须承担违约金。此处的“法定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违约金”也不一定必须按单位约定的金额。
    若单位有未按期发放薪酬等违法行为,你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也就自然无效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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