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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7890999诈骗举报 次电话问你年月日和姓名 破解银行卡的骗子集团

消费者维权
2018-09-29 17:0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卡诈骗主要有如下形式: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如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骗取持卡人的账号和密码,造成持卡人、发卡人的资金损失。主要手段有:
    开设假银行网站或假购物网站
    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诈骗
    利用短信群发器向不特定的社会群体发送虚假信息
    直接在ATM机上安装微型摄像装置,或利用高倍望远镜在距ATM机不远处窥视
    通过虚假电话银行,诱使客户输入个人信息,窃取客户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
    伪卡欺诈。
    伪卡欺诈也称克隆卡欺诈,是指不法分子利用偷窥、录像、测录磁卡信息、安装假刷卡设备等各种手段窃取卡号和密码,然后仿制出伪卡,再利用伪卡消费或取现。
    以办理银行透支信用卡为名实施诈骗。
    在ATM机上骗卡。
    不法分子在自动取款机上做手脚,设法使取款人的银行卡插入ATM机后被“吞卡”,然后利用各种手段骗取密码。当客户离开后,犯罪嫌疑人迅速上前将被“吞”的银行卡从ATM机中拉出,将资金盗取。
    所以在平时的生活中应当注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遭遇电话诈骗建议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查
  • 发现诈骗事实或者诈骗嫌疑人应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如果是电话诈骗、网络诈骗,可以通过12321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12321举报中心")为中国互联网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委托(信部电函[2007]459号)设立的举报受理机构。
    负责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承担关于互联网、移动电话网、固定电话网等各种形式信息通信网络及电信业务中不良与垃圾信息内容(包括电信企业向用户发送的虚假宣传信息)的举报受理、调查分析以及查处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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