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盗窃罪,被判缓刑,常住户籍在江阴,厂里同意留下继续工作,但是当地司法部门说他们工作量太大,想将嫌疑人返回原籍,可不可以申请异地执行,如果可以的话请问需要哪些材料,要经过哪些部门同意,谢谢!

刑事辩护
2018-09-30 14:0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犯罪嫌疑人初次犯罪、临时起意、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的,法官可以考虑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因此犯盗窃罪,如果符合有关欢迎的条件的可以依法判处缓刑。
  • 涉嫌盗窃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书可以判缓刑。不能撤案,也不能减刑,减刑是判决以后的事情。
    以下是减刑的符合要件:《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期间能够申请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 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 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 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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