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服务于一家外资公司已3年时,公司新上线了sap系统,我也在这时受调动进行了学习,因当时无人会sap系统,于是公司请了同一集团的不同公司同仁进行授课,支付了学费2万。在上课前公司突然要求与我签署劳动合同,需持续服务2.5年,若违约需赔付公司2万元.1.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合约有效么?2.合约写的是半脱产培训38天,其实只上了10的课程就结束了,若产生纠纷这点是否对我有利?请给我建议,谢谢!! 我服务于一家外资公司已3年时,公司新上线了sap系统,我也在这时受调动进行了学习,因当时无人会sap系统,于是公司请了同一集团的不同公司同仁进行授课,支付了学费2万。在上课前公司突然要求与我签署劳动合同,需持续服务2.5年,若违约需赔付公司2万元.<p>1.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合约有效么?<p>2.合约写的是半脱产培训38天,其实只上了10的课程就结束了,若产生纠纷这点是否对我有利?<p>请给我建议,谢谢!!

2018-07-04 23:5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未更你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最长为十一个月。
    2、由于公司未依法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公司按法律规定是可以要求与你你签订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但因向你支付合理的补偿费,每年最低应可相当于年薪的30%,而且约定的违约金也应合理。你所述的违约金如果显然与你的竞业禁止补偿费不相配,则是不合理的。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不算违约,不应该缴纳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而且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
    也就是退一步即使你违约也只赔偿培训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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