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求一份农村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和一份房屋赠与协议书,规范点的

2018-09-30 17:0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如下:
      甲方:
      乙方:
      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市 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下字第号。
      
    二、房屋性质系回迁房。
      
    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五、本协议生效后,房屋所有权证换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本协议经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办证备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与赠与的类型相适应,赠与合同可分为:  
    (一)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现实赠与,又称即时赠与,是指在合同成立之时赠与人就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现实赠与的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同时实施的,因而可用口头形式。非现实赠与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非现实赠与合同的订立与赠与人的履行行为不是同时进行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  这是根据赠与人赠与的目的是否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划分的,如果赠与人对受赠人在道德上有扶助的义务,如养子女因生父母生活比较困难而约定赠与一定财物的合同,即为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并不以履行道德义务为目的的赠与合同。区分这两种赠与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二者的效力不同: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效力较强,即使非书面的非现实赠与,赠与人也不得任意撤销应负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非书面的非现实赠与,若是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人于标的物交付前或登记之前,可以任意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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