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只有我一个亲生女儿,87年左右收养了一个1岁的弟弟,当时没有收养法,没有办理正规的法律程序。一直也没有户口,从小和我爷爷在农村生活。96年后给他办了城市户口,他是自己单独一个户口本。至今也是和我爷爷一直生活在一起。这样的情况算是法律上的正式收养吗?我弟弟有和我同等的继承权吗?法律上怎么算是收养关系?谢谢各位 我爸爸只有我一个亲生女儿,87年左右收养了一个1岁的弟弟,当时没有收养法,没有办理正规的法律程序。一直也没有户口,从小和我爷爷在农村生活。96年后给他办了城市户口,他是自己单独一个户口本。至今也是和我爷爷一直生活在一起。<p><p>这样的情况算是法律上的正式收养吗?<p><p>我弟弟有和我同等的继承权吗?<p><p>法律上怎么算是收养关系?<p><p>谢谢各位

2018-07-05 01:0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亲属和朋友来抚养,这种抚养关系与有何不同?  《收养法》第17条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  收养是变更人身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而抚养是指对未成年人有的亲属或其他人对未成年人承担供养、保护和教育的责任。收养与抚养是不同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与抚养关系也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收养关系反映的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就形成了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抚养关系反映的是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的不以建立父母子女关系为目的的供养关系,这种抚养关系,有的是基于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建立的,有的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自愿而形成的。
    抚养关系不变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原有的人身关系不因抚养关系的成立而发生变化,双方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由于这种抚养不是以建立父母子女关系为目的,因此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 根据《继承法》相关法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