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二胎的孩子已经上了户口,计生站还让缴社会抚养费,不缴就抓人,请问这合理吗??

2018-10-01 03:1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满2周岁的孩子属于婴儿,从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出发,以随哺乳的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此,如果你愿意抚养孩子的话,你是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但若你有下列情形的话,孩子可以由其父亲直接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你共同生活的;
    2、你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
    3、其他原因:如染有吸毒、赌博等恶习;
    4、你与孩子父亲协商后,你同意孩子由孩子父亲直接抚养的。
  •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这当然是合法的生育行为,不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前的违法生育行为,当然还得被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这就意味着此前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会按现行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 在二胎政策开放前,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早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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