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都是农村户口,女方为独女,男方有个出嫁的姐姐,可以生二胎吗?

2018-10-01 19:1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一方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二)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

      
    (六)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 一胎和二胎的关系,就在于该母体怀孕或生育的次数。

    “二孩”,指的是第二个孩子,是生育子女的个数。二孩,即为该夫妻生育的第二个子女。

    在日常生活中,习惯性地对育龄妇女第一次怀孕后生育的,被称为生育了第一胎;第二次怀孕生育的,就成了第二胎。
    在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精确地直接指向是“第一孩”、“第二孩”,而不称为“第一胎”、“第二胎”,其原因就在于一胎生下的不仅仅是一个孩子,也有可能生育出两个或三个甚至更多的孩子。
    因此,联系到目前实施的“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新政策,准确地说,这叫“两孩政策”而并非“两胎政策”。
  • 农村二胎户口办理需要材料如下: 1,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婚育证明、符合要求的双方近期合照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开具准生证;
    2,自2016年以后,很多地区已经不再需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只需要进行出生登记即可;
    3,因计生政策属于地方性政策,并非全国统一:对于是否需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会有所区别,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户口籍地的计生办,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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