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之前我们买了一套房,写的是她的名字,借钱买的欠条写的是我的名字,我想问一下,离婚怎么分割!还有我想把房子更名为孩子的户,房贷由我承担,欠款都有我一个人承担,对方不同意,有什么办法

2018-10-02 06:48: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分割可以开欠条,只要双方协议一致就可以了。
    是否离婚与有没付完这笔钱没任何关系,你们现是诉讼离婚,离婚与否应以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是否生效为准,即你们婚姻关系的解除,应以你们同意调解离婚、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法官会根据你们的协议书出具调解书,协议书需附卷归档,不可能退还给你们——一般是一式三份的,你们各一份,法院一份)、你们双方均签收了调解书为准,这时调解书才生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作了列举式否定性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不是的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借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看做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否则,不行。
  • 离婚时夫妻可以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划分,依照相关的原则,考虑夫妻双方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成长等方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还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一般情况下夫妻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因此可以请求法院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范围进行认定,并就相关的分割请求进行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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