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两年,有一孩子,现在女方要求离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才能保证自己的最大权益,彩礼或者孩子

消费者维权
2018-10-02 10:4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案件,适合普通程序审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实践中,一般离婚是以感情破裂为理由的,首次离婚起诉理由不够充分,而另外一方坚决不离的话一般都不会判离婚,建议你委托律师为你诉讼,争取更多的权益。
  • 婚姻关系成立以后,女方要求离婚彩礼钱只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应退还:
    1.未共同生活;
    2.因支付彩礼钱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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