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法庭开庭前调解的时候,如果我因为谈的生气,走了,谁都拦不住,不谈了,怎么办?直接判我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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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开庭后当事人需要做以下准备:
第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院的传票等证件;
第二,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诉讼;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参加诉讼;
第四,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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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在除了上述法律规定的不能进行调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节的方式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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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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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